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报送2019年、2020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且满足《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相关条件。
二、申报方法
申报机构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三、重点推荐方向
按照通知要求,本年度重点推荐以下几类众创空间:
(一)依托当地产业优势或围绕大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建立,服务于产业链创新的众创空间。
(二)服务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硬科技创业,以创业孵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众创空间。
(三)具备“投资+孵化”功能,能够搭建有效投融资渠道,高效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众创空间。
(四)具备较强科技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能够带动大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众创空间。
四、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申报企业应对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并主动联系园区报送相关材料,园区按照申报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资格。
五、申报时限
请各园区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函、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申报机构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高新区管委会A座7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kjbgs@jn.shandong.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邵健,68975395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8887156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王少斐,68975016
济南综保区管理委员会:许惠伶,88237868
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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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1月1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