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垛石水质净化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济南市济阳区垛石水质净化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济阳区垛石水质净化厂项目
建设单位:济南市济阳区城乡水务局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垛石镇S249省道西侧,西总干渠南侧,占地面积9775m2。
服务范围:垛石镇镇区、济阳高新建材产业园及商贸物流园。
排水去向:处置达标后的水经管网排入姜刘沟,最终汇入徒骇河。
建设规模与工艺:近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AO工艺+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济阳区城乡水务局进行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电子版报告详见邮箱hpgoongshi51@126.com文件中心(密码hpgoongshi)。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其他单位、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邮箱hpgoongshi51@126.com文件中心(密码hpgoongshi)。
五、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1号。
联系人:陶主任
联系电话:0531-84235656
邮 箱:jyqcxswjpsk@jn.shandong.cn
环评单位: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工
联系电话:0531-88999291
邮箱:myenya1986@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发布单位:济南市济阳区城乡水务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