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四措施保障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中秋、国庆临近,为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区物价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集中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明码标价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粮食、食用油、肉、禽、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节日消费特色食品月饼及相关食品价格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欺诈行为;同时,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加大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旅游市场价格检查。联合区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南部山区景区、景点内价格收费公示、商品销售、旅游服务收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价格秩序。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消费量增加较多的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类价格动态,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测预警。一旦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调运、投放储备等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专人接听,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辖区内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同时,及时澄清虚假信息,确保全区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作者:段维)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