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升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日升石油有限公司
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日升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2017@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济南日升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建设项目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贤镇杨庄路 10 号 |
济南日升石油 有限公司 |
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总占地面积为1650m2 。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设有 50m³、30m³汽油储罐各 1 个,50m³ 、10m³柴油储罐各 1 个。年销售汽油 360t、柴油 240t。目前该加油站已完成了第一、二、三次油气的回收处理,且已经通过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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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废水全部排入旱厕,定期由环卫清运;污水收集管网和各污水蓄水池要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按照《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油气污染控制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通告》以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设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并满足相关要求。 (三)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维护和管理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的要求。 (四)切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作 1、清罐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和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且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 2、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治工作 1、应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T 50156—2002)的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和收集等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和生产实际及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投资,并从机构、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