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街道办事处三项措施做好取缔低空排烟设施工作
一、进行拉网式普查,做好摸底登记工作。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四四一”工作法。即: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四个落实”,注重“一个实效”。采取录像、照相等方式建立资料档案,确保辖区内低空排烟设施全部登记备案。
二、进行宣传动员,取得居民支持。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做思想工作等手段,认真细致地向用户阐述低空排烟设施对人和环境的危害以及取缔的政策依据,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城管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时,一旦发现流动摊贩和沿街业户有使用峰窝煤等低空排烟设施的就坚持取缔,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做到长效管理。对个别拒不配合的用户,依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者,办事处将会同区环保局、执法中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决不拖延。
截止目前:该办辖区除部队3家4台、2家3台10吨以下锅炉由区环保局统一协调外,其余50家68台低空排烟设施,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37份,取缔61处,完成率为89.7%。(燕山街道办事处 李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