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历下区2018年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申报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一、引进重点

重点引进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特别是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团队)。

二、申报类别

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分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业团队四类,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及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申报创新类,济南行政区域外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济注册创办企业可申报创业类。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团队)

1.创新人才条件

1)具有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海外人才一般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有5年以上在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且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海外高技能人才一般在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工作或任教5年以上,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较发达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

2)所从事研发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为用人单位近3年从市外全职引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40周岁及以下)优先推荐。

海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岁。

2.创新团队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引才单位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有实质性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入选后应在济连续工作(稳定合作)3年以上,且每年均不少于9个月时间。

3)团队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的有关条件,其中,团队领军人才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研发团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主持过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或曾担任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团队研发项目应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拟转化成果具有业内认可的、突出的创新成效,能够实现产业化且满足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用人单位条件

1)引进创新人才(团队)的用人单位,须是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较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2)一般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3%以上。

(二)创业人才(团队)

1.创业人才条件

1)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2.创业团队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团队领军人才符合创业人才规定的人选标准,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此前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入选后可继续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团队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创业团队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均须持有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在50%以上,其中,领军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创办企业条件

1)创业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属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应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一定数量的客户)。

2)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已纳入县区支持范围,或获得社会性资金(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或与本土企业嫁接创业,或我市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从济南行政区域外引进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时需作出说明。

(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申报

新引进的全职来济创新创业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一并申报,由市重点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并经实地考察后直接进入综合论证环节。

四、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创新人才(团队)分ABC三类给予50-300万元启动工作支持经费,用于团队建设、技术研究、创新交流、人才津贴等。

(二)对创业人才(团队)分ABC三类给予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并可采取股权直投、跟投的方式给予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研发、场地租赁、研发平台建设、设备购置、专家咨询、人才培训等创业企业运营。

(三)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分别参照上述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四)入选的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依据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

(五)入选人才(团队)申报市级科技计划的,给予优先推荐。

(六)为入选人才(团队)提供创业导师辅导及市场、融资、生产、管理等咨询服务和相关培训。

(七)对入选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领军人才,授予泉城特聘专家称号,享受在出入境、户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考察等方面的待遇。

五、申报程序

采用网上申报及现场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工作依托人才泉城网(www.cn-rcqc.com )开展。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均须在网站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后,进入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须在网站注册后,进入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信息,提交申报书。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从人才泉城网。申报书须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送。创新类提交至区人社局,创业类提交至区科技局。

六、有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21日上午9时至7月20日下午5时,申报人可登陆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受理部门将不再反馈意见。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取得的学历、资格、业绩、成果等展开背景调查。审核通过的人才(团队)打印申报书3份(含***资料),加盖公章后分别报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计算年龄、引进创新人才(团队)时间、企业注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8630日。

(三)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用人单位和园区要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资料数据负责。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慎重拟定申报人选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要与入选后签订的工作协议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工作协议须以较高的目标为准签订。申报企业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

(四)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项目、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曾在申报其他科技、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人选及单位,本年度一律不受理其申报。已入选“5150”系列引才计划的,不得再次申报本计划。

(五)各街道、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会同科技、人社等部门,组织对企业逐一摸排,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要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31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六)联系电话

1.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创新人才(团队)请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31-88152310,联系人:赵光翠;创业人才(团队)请与区科技局联系,电话:0531-88151013。

2.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人才泉城交流群,群号:754951247。

3.如有问题反映,请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0531-88150702

(七)资料报送地址

1.创新人才(团队)的书面资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707室;联系电话:0531-88152310

2.创业人才(团队)的书面资料报送至区科技局;地点: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013室;联系电话:0531-88151013

 

历下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21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4:03:09重新编辑
观兰镇茜坑新村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麒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福民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库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社区科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企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村庙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松元荔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樟坑径上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新田新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2
  2. 潮南区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3. 区卫计系统对标对表抓创建打好创文提质升级攻坚战
  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6
  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4
  6. 市城管委考核组肯定潮南区城市管理工作
  7. 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公告汕潮南公资地201829号
  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0
  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650
  10. 关于印发潮南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1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9:06:25
  12. 潮南区召开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
  13. 潮南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湿米粉食品安全专项清查行动
  14. 丧葬习俗
  15. 区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1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22:41:20
  17. 登革热防控健康提示
  18. 潮南区委常委(扩大)会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讲话精神
  19. 潮南区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20. 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1. 副市长林依民带队督查潮南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情况
  22. 潮南区委书记张学龙带队调研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3. 潮南区长陈俊峰带队到两英镇调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4. 台湾的昨天今天明天
  25. 汕头市潮南区两英荣佳针织厂高效节能节水织造印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26. 2020年中共汕头市潮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27. 我市全面启动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2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708
  2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8
  3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7:18
  31. 潮南区印染行业富余员工再就业专场招聘会敬告
  32. 精心组织贴心服务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办出成效
  33.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到潮南区督察练江污染整治有关工作
  34. 潮南区推进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35. 潮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36. 潮南区收看收听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37. 潮南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第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38. 市老促会到潮南区视察老区建设发展情况
  39. 胪岗镇教育系统举办庆六一文艺汇演
  40. 潮南区创新形式打击黑恶势力
  41. 2019年4月3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42. 共青团潮南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43. 2018年第三季度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潮南区各承办责任单位业务数据统计表
  44. 潮南区委书记张学龙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45. 陇田镇群众性主题广场宣传系列活动启动
  46. 2018年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47. 潮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48. 潮南区政府区长刘永铭带队督导创卫复审迎检工作
  49. 潮南区委书记张学龙区长陈俊峰到汕头警备区开展拥军活动
  50.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市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9:19
  52. 潮南吹响创建汕头市文明区号角
  53. 潮南区文化馆馆务概况
  54. 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项目
  55. 汕头市潮南区楚民晟达针织厂织带无缝内衣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5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7:18
  5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6
  58. 关于汕头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办法的解读
  59. 潮南区对防御台风山竹工作再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60. 登革热防控健康提示
  61. 潮南区召开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文)
  63. 潮南区召开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会议
  64. 潮南区召开推进五路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
  65. 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66. 陈店镇发放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活生产
  6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9:12
  68. 潮南区委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69. 潮南区举办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培训班
  7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9:25
  71. 关于对汕头市丽嘉纺织实业有限公司高效节水节能印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2. 2018年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73. 汕头市潮南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7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7:08
  75. 潮南区组织收看收听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暨千企帮千村行动动员会议
  76.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7. 我区举办诚信经营相约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78. 我区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7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7:28
  80.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81. 潮南区区长吴楚斌带队调研城区重点积水路段治理工作并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城管重点工作
  82.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83. 潮南区区长陈俊峰检查指导两英镇高堂社区创文工作
  84. 潮南区部署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85. 潮南区召开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
  8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911
  87.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宗玲带队到潮南区调研创新驱动发展工作
  88. 潮南区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评会
  89. 潮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90. 2021年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91. 汕头市潮南区粮食局成田粮食管理所
  92. 关于印发潮南区直单位挂钩帮扶各镇(街道)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93. 汕头市潮南区海纳服装有限公司定型加工项目
  94. 潮南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95. 潮南区成田镇溪东社区文化中心落成启用
  9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6
  97. 文化馆业务指南
  98. 鹤岗市兴安区党政考察团到潮南区开展对口交流活动
  99. 潮南区法学会成立
  10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