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层环保部门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把握四个基本点
济南市基层环保部门紧密结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推动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抓住申报登记这个基点。以污染源普查为契机,深入了解每个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排污种类、数量和排污去向,规范管理,加强督查,提高排污申报单位的真实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建立排污单位动态信息库,掌握污染物排放动向。
二是突破排污收费这个难点。深入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按程序收费,规范征收行为,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足额、全面征收,利用经济杠杆以收促治。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这个重点。积极全面排查全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和环评关,执行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
四是解决环境信访这个热点。从解决影响群众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及时制定环保热线接听、受理、接转、查处和结案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出动迅速,依法查处,及时反馈,确保环境信访结案率和查处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