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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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推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制定了《济南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市中心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等5家医院率先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我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指导思想,就是要紧紧围绕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为基础,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增进医患和谐,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医疗质量管理新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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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39: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