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高州市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的公告
茂名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高州市乡镇机关
从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的公告
为改进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探索和完善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从村(含社区,下同)干部中招考公务员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高州市部分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高州市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仅限在高州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招考。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中技)毕业以上学历,热爱农村(社区)工作、群众公认、品行良好、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正、副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正、副主任职务2年以上的人员(挂职锻炼人员除外)。年龄40周岁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至15日共2天。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
(二)报名地点
高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高州市政府办公楼三楼304室)。
联系电话:6669020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任职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报名。报考者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
09 :30 — 11 :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 :30 — 16 :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划定。
四、考核
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范围内,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数。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办法,按百分制打分,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人事局制定。
五、体检
考试、考核后,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取
经体检合格的,在高州市内及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示7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茂名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茂名人事信息网(http://www.mmrs.gov.cn)。
茂 名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高州市乡镇机关招考职位表 招考部门 招考职位 招考对象 招考人数 报考者学历 其他条件 高州市乡镇机关 科员 高州市辖区内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正、副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正、副主任 10 高中(中专、中技)以上 任职2年以上,4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