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创优”三年 硕果累累
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本报讯 昨天,我市正式收到国家旅游局发文:依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管理办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派出验收组,对广东省茂名市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论,茂名市已经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国家旅游局特作如下决定:同意命名广东省茂名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据悉,与我市同时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另有辽宁盘锦、河南新乡、江西景德镇、广东梅州和四川宜宾、雅安等6个城市。我市“创优”是以高分通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的国检验收的,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2002年,茂名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旅游旺市”、实行“旅游系列开发”的发展战略,力争三年使茂名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三年来,我市的“创优”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在茂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使旅游业与其它产业的发展更加协调。2004年,全市旅游收入达40.07亿元,占全市GDP的5.34%,旅游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创了历史新高,一个规模庞大的旅游产业群体已经形成,我市旅游总收入也升至全省第七位,一改前些年排在倒数第二的局面,旅游接待人数等主要指标也排在全省前列。
几年来,对照“创优”标准,全市共投入45亿元对旅游“六要素”进行配套完善和改造升级。已建成各类型的景区20多个,年接待能力达500万人以上,天马山、西江温泉和第一滩还通过了国家3A级评定。2004年底,全市共有旅馆280多家(其中星级酒店24家),床位一万多张,年接待能力近400万人,有旅行社16家,其中国际旅行社2家,持证导游340名。此外,我市现有餐馆2000多家,有各种各样的茂名特色风味菜,还有一大批休闲娱乐场所,可满足各种层次游客的不同需要。另外,我市日臻完善的交通体系、丰富的旅游商品等也为外地游客进来提供了便利,增加了吸引力。三年来,通过“创优”,提升了我市的旅游环境质量,提升了城市的旅游休闲功能,提升了城市的旅游个性和特色,提升了产业结构,提升了市民生活品质,更大大提升了茂名的知名度,为今后旅游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让市民实实在在感受了“创优”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令外地游客来茂旅游感到满意。
“创优”达标,茂名正式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将茂名旅游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给茂名旅游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目前,我市正充分利用“创优”带来的可喜变化,提出了全力打造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的品牌目标,乘建设粤西经济强市的东风,将茂名建成粤西旅游的中心城市。我市旅游业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一颗广东旅游业明珠在冉冉升起。(郭瑞翔 何山)
《茂名日报》(2005-09-01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