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创新基层干部管理机制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陈俊玮 通讯员 陈建国)为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化州市致力创新基层干部管理机制,今年初制定了《化州市基层党委问责办法(试行)》、《化州市村党支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化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把基层干部完成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情况与奖惩挂钩,同时配套完善了责任追究等机制,促进了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该市对镇村党委工作职责实施两个问责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镇村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进行问责,来强化基层干部管理,提高干部执政能力,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两个问责办法规定了镇、村党组织需要对镇(区、街道)党委问责的情况有七大方面共35项,需要对村(社区)党支部问责的情况有七大方面共37项。明确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特别是明确每个村干部的管理职责,以职责进行问责。采取提醒和批评教育,责成书面检查、责令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书面通报、诫勉、组织处理、交纪检机关调查处理等8种方式进行问责。
该市通过村干部管理办法全面规定村干部权利义务,突出“四个强化”。《化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的职数配置、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报酬待遇、财经管理、考核奖惩、诫勉、免职和罢免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一套明确村干部责、权、利的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制度,是村干部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该管理办法突出了“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和创优争先意识。明确了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对村干部实行考核评议,并将工作业绩、工作纪律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杜绝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吃“大锅饭”的现象。二是强化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轮流值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包片包自然村制度等,规范了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三是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办法明确需要对村干部进行诫勉的情形有11项,需要免职或罢免的情况有7项。四是强化对村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根据村委会人数的多少,科学界定村委会干部的职数配置,明确村干部和村后备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等。
该市制定实施“三个办法”以来,有效地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镇村干部出现了人心齐,劲头足,精力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茂名日报》(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