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后续监管构建法治环境
本报讯 4月2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 ,为深 化我市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 化对市 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市政府近日印发了《茂名市 商事制度 改革后 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落 实监管 责任,建立健全市 场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市场 化、法治化的营商 环境 ,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据悉,自从去年3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宽进有效激发了社会的创业热情,促进了 我市 各类市场主体的 快速增长。截至 今年2月底 ,全市新增 各类市 场主体21276户,注册资本达570.62亿元,同比分别 增长11.96%和3***.75% ;全市新登记 市 场主体第三 产业的 比 重占83.61% ,同比增长2.9个百分点;全市个体私营 经济 安置解决从业 人员10.44万人 ,比上 年同期增加6.6万人,同比增长171.87% 。为了巩固我市 商事登记制度 改革所 取得的成效,建立与宽进 改革相 适应的严管新型监管模式,确保市场主体健康 、有序、规范 发展 ,市政府因此出台了《茂名市 商事制度 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提出了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后 续监管的工作目 标、基 本原则、职责 分工、实 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强 调按照 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 以及 行业归口管理原则,明晰了各行政 许可审批部门的监管 分工。该方案 包含的《茂名市市 场主体 许可经营 项目监管 清单》和《茂名 市市 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 许可监管 清单》共列出 许可部门监管项目258项,涉及56个监管部门,通过细化列 明各部门的 审批事项,清晰各许可审批部门的监管内容,明晰监管边界,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责相互交叉、 权责混淆 的情况;倒逼各 许可审批部门主动对接,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监 管制 度、标准和 办法,建立健 全与 商事制度 改革后续市 场监 管相 适应 的监管方式和措施,从而改变过 去 重审批、轻监管和 以审代管 的情形;着力建立健 全行业监管、协同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 管相 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 ,大 力推进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努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