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环保督察工作协调会
本报讯 12月1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我市督察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督察迎检工作。
据了解,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11月28日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期一个月。督察分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和梳理汇总分析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大约10天左右。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等落实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自从中央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并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并成立茂名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交办案件落实组、宣传舆情组等六个小组,全力做好各项督察迎检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次中央督察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其他领导成员要按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确保迎检准备工作充分到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情况汇报、督察整改、资料提供、协调配合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地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加快补齐我市生态环境短板,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