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埔府征〔2022〕3号
为实施黄埔区城市建设规划,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沙步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街沙三、沙四、沙五、鹿中、南联、东风、新南、中联、南宁、西联、何巷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合计6.0300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开发大道以东、东滘涌以北。
二、被征地村土地情况:南岗街沙步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街沙三、沙四、沙五、鹿中、南联、东风、新南、中联、南宁、西联、何巷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合计6.03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8973公顷(其中耕地1.4330公顷、园地2.1401公顷、林地0.1185公顷、其他农用地0.2057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未利用地2.1324公顷。
三、征收目的: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社会保障方式:该项目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规定,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公告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18日。
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并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反映(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4楼417,联系电话:82392475)。
特此公告。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3.勘测定界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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