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粤府函〔2016〕282号 |
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卫〔2016〕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除保留广东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外,撤销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间协商成立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相关协作机制,相关工作职能并入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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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事项。 联席会议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族宗教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口岸办)、外办、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中医药局,省扶贫办,省残联,省科学院,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深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军区后勤部,武警广东省总队后勤部等42个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副召集人: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段宇飞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黄 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庆宏 省综治办副主任 吕成蹊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育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胡振敏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周木堂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黄忠幸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骆招群 省民政厅副厅长 于保忠 省司法厅巡视员 杨朝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阙广长 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 杨林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晖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杜 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晓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英奇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惠典 省农业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 军 省商务厅副厅长、口岸办主任 陈祝生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罗 军 省外办副主任 陈晓建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招少鸣 省体育局副局长 潘 游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陈德伟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曾晓峰 省旅游局副局长 徐庆锋 省中医药局局长 梁 健 省扶贫办主任 李 敏 省残联副理事长 郭 俊 省科学院党委委员 王玉潮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俞志明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陈胤瑜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胡龙飞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陆 山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何 伟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 郭毅波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 张建林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巡视员 吴永忠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王亚东 武警广东省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