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垃圾站垃圾压缩机处置公告
宿迁经济开发区宏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名下资产富民大道垃圾站垃圾压缩机(报废处理)进行公开处置。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宿迁经济开发区宏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处置标的:
二、资产转让底价
本资产转让底价为7295元。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个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竞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参加竞标者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竞价人为个体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四、报名及竞价保证金
凡符合受让条件者,均可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宿迁经济开发区宏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报名(报名处设在经开区管委会709室),报名时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为企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为企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价的不需提供)。
2、竞价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到场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符合条件的,报名时交纳竞价保证金600元(竞价结束后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报名者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条件,即可进行竞价。
五、资产转让说明
(一)本次处置的垃圾压缩设备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受让人中标后签订资产报废处置合同书。
(三)本次处置的垃圾压缩机整机由转让方拆除,意向受让人投标报价含拆后大件再拆零、清理、装卸运输及评标等费用,价高者中标。
(四)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当日须一次性付清报废压缩机价款(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至转让方指定的工行帐户)。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处置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富民大道垃圾中转站,开发区姑苏路向南约200米、富民大道西侧)查看处置的垃圾压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并做相关记录(如拍照取证等),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六)转让方不提供转让货物相关***(可提供普通收据作为凭证)。
(七)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处置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中标受让方限期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八)报废压缩机处置过程风险:除整机拆除作业外,现场再拆零、割分、清理、装卸及运输风险全部由中标受让方承担。
(九)受让方现场清理作业不得破坏垃圾站及周边设施、地面、绿化等,否则照价赔偿。受让方完成对全部转让货物装车后须对拆装现场进行保洁。
(十)报废压缩机处置清理作业时间要求:签订转让合同、结算转让金当日(或按转让方要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及报名)期限为2019年4月8日9:00时起至2019年4月11日17:30时止。
七、竞价要求及受让方确定方式
定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14室现场举行投标竞价会,实行一次性报价,根据报价情况,按照高价中标原则,当场确定中标受让方。
八、联系方式
宿迁经济开发区宏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训平
电话:136****8932
监督部门: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崇高
电话:0527-88859670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