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镇坚持四个在前推进清产核资工作
今年以来,大兴镇深刻认识到清产核资对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乡镇,大兴镇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在前”,全力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领导在前。大兴镇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发了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队伍,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村居属地负责,支书靠前指挥,小组分工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镇共成立了4个镇级指导小组、17个村居实施小组,共有257人参与到清产核资工作中来。
二是坚持发动在前。坚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全力抓好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先后召开各类会议10余场次,组织专题培训4场次,参训覆盖人次300余人。实行矛盾实时化解,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异议,及时安排专人政策解答和矛盾调处,保证口径一致,避免出现两种“声音”。
三是坚持落实在前。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环环相扣,大兴镇针对各环节涉及到的不同内容,按照“流程操作、压茬进行、梯次跟进”的工作方式,明确了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核实、数据公示、结果确认、建立台账、汇总上报、纳入平台、建章立制的工作流程,采取可视化、节点化的形式逐项部署落实,有效保证了该项工作在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各项工作。
四是坚持成效在前。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大兴镇真正摸清了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底数。其中,账内固定资产净增加422.8万元;经营性固定资产核增488.9万元;债权净增加392.2万元;债务净增加419.5万元;所有者权益净增加392.4万元;清理村级集体土地面积7.6万亩;待界定资产金额755.07万元,圆满实现了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债务“四清”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