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泗阳县多措并举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近两年来,为有效治理乱葬乱埋现象,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社会文明和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泗阳县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公墓建设作为惠民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动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致力打造绿色殡葬、惠民殡葬。
回收经营权,加强规范管理。为推动全县25个乡镇民营公墓全面回收经营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成立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乡镇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全县乡镇公墓回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5个乡镇民营公墓全面完成回收,墓穴销售执行政府定价并开具行政事业性结算票据,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公墓运营逐渐规范。
深入调研,加强科学规划。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经验丰富的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实地调研,综合分析全县殡葬设施现状,根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明确近远期殡葬设施建设目标与标准,编制完成《泗阳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提出了建设公益性公墓必须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节约用地、生态美化、体现公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满足全县城乡居民生态、文明治丧需求。
建立制度,加强公墓建设。出台《泗阳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乡镇公益性公墓应规划建设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专区,配建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60%,并做好生态围墙、消防监控设施、焚烧池等配套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生态园林式的寄托哀思、人文纪念场所。新建墓穴每亩不得少于240个,墓穴占地面积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一律采用卧式墓穴,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县统一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推行惠民政策,加强价格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公益性墓地墓穴实行政府定价,其中农村公墓双穴不超过3000元、单穴不超过2000元,经县政府批准的服务城区居民公墓双穴不超过5000元、单穴不超过3000元。对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堂存放等生态安葬以及将安葬在农田的逝者骨灰回迁到公墓内与配偶合葬的,一律免收费用。对“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五保户免收墓穴费用,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户实行半价收费。 李 强 洪 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