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等事项
6月2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整合利用等事项。市长曹路宝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方案》。会议指出,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履行民生保障职责。要做好方案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知晓率,把党委政府的惠民红利传递给每个困难群众。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执行统一的保障标准,促进城乡一体化。要补齐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短板,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要积极引导困难群众自强自立,鼓励他们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会议听取了辉丰和科菲特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要依法依规、抓紧抓实生态损害赔偿后续工作,督促赔偿义务人应赔尽赔,高标准完成各项修复任务。市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各司其职,强化修复全过程监管,确保环境得到修复、企业受到惩处、社会各界认可。
会议研究了《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会议指出,要在保障好群众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实行科学合理的价格联动,推动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发展。要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扎实做好政策解读,为方案顺利实施打好基础。要细化执行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共同为用户做好服务保障,方便市民及时足额购气,保证学校、困难群众等特定群体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要坚守安全底线,强化送气、用气流程管理,定期***检测,维护居民用气安全。
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规范管理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市有关部门要树牢“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意识,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国有房屋资产统一管理,依法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坚持“化零为整”,推进资产整合利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效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