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财政全力保障困难残疾人托养需求
为不断增强困难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我市出台《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全力保障困难残疾人托养需求。
提升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能力。寄宿制托养主要服务家庭照护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对于本市户籍、无业、年满16-59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智力、精神和肢体困难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三四级智力、精神困难残疾人补贴1500元。 预计全市全年发放补贴982万元,新增支出392万元。
加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管理。日间照料主要服务家庭白天无法照护或有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等需求的残疾人。对于本市户籍、年满16-59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600元。预计全市全年发放补贴1773万元。
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居家托养服务以家庭照护为主,并给予一定支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对于本市户籍、年满16-59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困难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每月***服务原则上不低于3次,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小时。预计全市全年发放补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