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船舶绿色维修保养项目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伟业拆船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久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利用公司批复岸线的25亩空地(原4#钢材堆场)进行适应性改造,投资800万元配备高压冲洗机组、清洁喷砂罐、节能喷气机、空气压缩机、电焊机、配电柜等设备62台套建设船舶绿色维修保养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修理内河机动船舶300艘的能力。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等离子切割机烟尘收集方式为集气罩收集,集气罩为随动式集气罩, 随着切割在短距离范围内的进行,集气罩随着切割工位移动,使用软管连接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5m 排气筒 1#排放。 建设单位拟在木工机床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废气收集效率为 90%,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 99%。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排气筒 1#排放。 本项目喷砂粉尘收集方式为集气罩收集,集气罩为随动式集气罩,使用软管连接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废气收集效率为90%,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99%。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排气筒 1#排放。 调漆废气、危废库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气收集效率为90%,颗粒物及 VOCs 处理效率可达 90%。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5m 排气筒 3#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先经公司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污水站进一步处理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最终进入长江。 3、噪声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漏处理,符合危险废物的暂时储存要求。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