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以新标准为导向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根据海陵区文明城市创建总体部署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紧紧围绕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新标准、新目标、新任务,立足部门实际,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各科室(中心所)的创建任务,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制。利用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深刻理解测评指标背后的思想含义、精神内涵、工作指向、逻辑关系。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联创共建社区开展交通值守、垃圾清扫、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服务活动。针对楼道乱堆乱放、老旧小区停车难等重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研究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争取群众支持。
三是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利用“622地球日”和即将到来的“829测绘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读政策文件等,面对面向居民群众宣传文明创建的相关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文明的种子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小区,引导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为海陵文明城市创建凝聚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