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推进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兴化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是贯彻落实“多元解纷”的延伸。今年7月,兴化市组织召开了全市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动员部署会,建立了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了争先进位绩效考核评比活动,积极倡导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创新社会治理举措,有效推进了乡村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建设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平台。围绕纠纷解决“接案、分流、化解、联动、处置”等重点工作环节,加强实体、网络、热线等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建设相对独立市、乡、村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场所。融合各乡镇法润民生群、微信调解群、调解小助手等多个线上渠道,打造便民高效的网络案件受理平台,形成网上网下、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平台。
二是完善非诉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乡镇(街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重点场所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融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职责功能,充分发挥平台受理登记、引导分流、调解处置、协调督办等作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纠纷解决途径在案件流转、平台融合、结果导向等方面的对接机制。
三是强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保障措施。制定出台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争先进位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开展争先进位绩效考核评比活动,明确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本保障、工作质效等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评比,将“中心建成率”、“纠纷受理率”、“调解成功率”、“人员配备率”等核心考评指标纳入其中,撬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多层级和社会力量参与到非诉平台建设和纠纷化解工作之中,强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激励机制,力求打造非诉讼服务中心实战化建设的“兴化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