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日前,市人社局创业科工作人员会同邮政储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虹桥镇的市珈荣五金有限公司,为企业负责人张斌送创业贷款的材料,合力助推创业者创业。
张斌退伍后,2017年在虹桥镇创办了市珈荣五金有限公司。去年初,受疫情影响,企业运转困难,在镇人社所的协助下,张斌向市人社局申请了30万元的创业贷款,使企业顺利渡过难关。一年后,他按时还完30万元贷款,并顺利拿到了贷款贴息。
今年,由于原材料不断上涨,张斌想继续向市人社局申请创业贷款,并致电创业科咨询。“没想到人社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送贷款的申报材料,免去了我去人社局送材料的辛苦。”张斌说,年后订单较多,企业生产没有停过,这次送政策、送材料***,更加奠定了他创业的信心。
近年来,为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富民创业政策,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我市加大创业贷款的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据悉,根据创业对象经营状况、带动就业和反担保情况,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合伙创办企业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业类项目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贴息范围更加广泛,重点支持以下十类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自2020年8月1日起,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十类重点就业群体,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利率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利率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十类重点就业群体,LPR(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发放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自助创业贷款不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科副科长于虎介绍,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进力度,着力解决贷款者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大了对重点群体的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给予政策倾斜,在贷款发放、利息补助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优惠。加大贴息支持力度,2020年向财政额外申请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创业者进行利息补助。2020年共发放贴息资金162.4万元,帮扶146名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