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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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17年1月8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张伟代理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法院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和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实现“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奋斗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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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46: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