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防局制定出台全省首个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管理办法(试行)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人口增加,私家车数量急剧增长,住宅小区停车问题也日益突显。今年4月,省住建厅、民防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其中要求各级必须因地制宜,加快制定相关措施,有效缓解老百姓停车难问题。
泰州市民防局审时度势、乘势而上,为实现将人防工程打造成为服务百姓的“惠民工程”和“安全工程”目标,扎实开展专项调研、普查巡检、座谈了解等工作,同时,广泛征求机关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对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意见建议,多方位、多途径探索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管理的方法路子。5月份,联合市物价局、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明确泰州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8月份,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试行)》共22条,主要包括该《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人防车位出租代理单位如何确定、代理单位维护管理人防工程用于汽车停放(人防车位)的有关责任、标准和要求、人防车位租金的标准、交存、用途、支出等相关规定, 以及人防部门对代理单位如何实施监管等内容。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泰州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使用管理行为,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的管理责任、使用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的利用率,缓解老百姓停车难问题,同时又能确保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收支规范、账目清楚、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