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三张券***照护难题
日前,我市出台《泰州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券实施办法》,在解决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照护问题上作出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六类覆盖对象,守好“兜底线”
养老服务“三张券”是为解决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照护问题而专门定制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凭证,分为“机构托养券”“社区照护券”和“邻里互助券”,分别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邻里服务提供支持。
养老服务“三张券”首批覆盖具有泰州市区户籍、年满7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一)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人;(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三)低保边缘(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四)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五)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的失能老人。
第二批将扩大到年满65周岁的对象,第三批将扩大到年满60周岁的对象。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执行时间,将根据第一批对象的实施情况确定。
三道审核流程,把好“入门关”
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养老服务“三张券”,选择机构养老的,申请“机构托养券”;选择社区养老的,申请“社区照护券”;选择家庭养老的,申请“邻里互助券”。
(一)书面申请。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或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提出申请。
(二)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评估审批。区民政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能力状况进行评估,并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比对。经评估比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审批同意发放养老服务券。
三大精准服务,打好“组合拳”
根据人员类别和能力等级状况,领取养老服务“三张券”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可以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三种方式中选择需要的服务。
(一)机构养老。领取“机构托养券”的老人,就近入住区民政部门确定的集中供养失能老人的托养机构,托养机构提供包括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在内的养老服务。
(二)社区养老。领取“社区照护券”的老人,可以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提供的服务清单,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日常看护、生活照料、护理康复、住院陪护、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家庭养老。领取“邻里互助券”的老人,可以指定一名参加过养老护理员培训并经区民政部门备案的亲友(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除外)或邻居提供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