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蜀镇政府下属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档案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员教育和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辖区内组织、人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农村定员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就业促进、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用工监察、社会保障、争议处理、调解仲裁等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人民调解、信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人民武装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的有关工作;指导社区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挂紫砂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镇经济结构布局和调整,推动全镇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服务业的发展;负责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紫砂行业管理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镇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监管;负责管理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管理镇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和村级财务会计工作;负责镇审计、统计、物价、投融资等工作。
(六)建设局
负责辖区内规划管理、建设、交通、拆迁等工作。在市总规划指导下,协助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镇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修正性详规,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负责村镇建设和辖区道路、市政、绿化、物业等管理;负责组织征地、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
(七)农村工作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畜牧、防疫检疫工作和农技推广工作;负责水利农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结算和相关统计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计生、民政、残联等工作。
(九)综合执法局
经委托(授权)承担城市管理、建设、环境保护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挂招投标中心牌子)
经委托(授权)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监督、管理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效能与质量,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配合做好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的联审联办,负责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的牵头会商和集中办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