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抓好三个关键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出实效
2018年以来,高淳区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3件,纠正行政行为5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分类处置,规范案件受理。对现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当面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立即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依法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内容,尽快受理。鼓励当事人委托律师或代理人参加复议,给代理律师提供更多的便利,保障律师阅卷、参与听证等权利。对于文化水平不高、年龄较大的复议申请人,耐心开展解释工作。二是健全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全覆盖制度,对依法受理的案件通过质证、辩论等环节,进行公开听证审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加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间的沟通,为顺利结案打下基础。积极运用协调、调解等方式结案,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前提下,经复议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力争做到定争止纷、案结事了。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指导。将行政复议纳入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和法治创建考核内容,完善行政执法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复议办案监督功能,通过案件审理,发现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不足。加强情况分析研判,针对职业打假案件迅猛增长态势,区法制办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掌握职业打假动态。认真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复议答复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办理职业打假人提出的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