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落实《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控提升方案》等文件要求,围绕建立全域管理、全程***、资源优化、处置高效的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现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长效化,拟制定《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讨论稿)》。
二、起草过程
1. 深入调研论证。《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讨论稿)》的起草由区城管局具体落实。区城管局成立由法制科、办公室、渣土中队等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专门工作组,负责文件的具体撰写工作,期间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反复论证,几易其稿。
2. 多方征求意见。《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讨论稿)》征求区公安分局、环保局、行政审批局、各街场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其中2家单位提出相关建议2条,均被采纳。
三、主要内容
《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了以最高管理标准和最严管理措施倒逼渣土运输企业主动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辆,今年三季度前,浦口区全区范围内必须淘汰所有老式渣土车,全部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针对主城范围内达到智慧工地要求且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的建设工地,可视大气管控级别和道路通行情况,开放全天候出土,实施工地差别化管理。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主体责任。渣土现场运输车辆装载和冲洗管理由建设部门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未封闭、带泥上路等由城管部门负责,渣土车超速、超载、违规鸣笛等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渣土扬尘污染由环保部门负责,偷倒、乱倒渣土和违规接受渣土弃置行为由城管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处置。
《方案》要求今年11月底前,各街道、浦口高新区、浦口经济开发区要至少建立一处渣土处置场地(处置场或回填场、临时储运场),加快推进渣土处置场建设。
《方案》明确了末端处置主体。各街场、园区负责装潢垃圾的分拣,城管局牵头,国土、环保等部门配合,共同研究泥浆、浮土有效处置途径。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浦口区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提升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