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汛后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江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汛后检查的通知》(江宁防指〔2021〕3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水务工程险工患段、薄弱环节和工程水毁情况,有计划实施水毁修复和消险整治,请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按照“查严、查细、查实”要求,组织开展水务工程汛后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检查各类水务工程。各村(社区)要加强汛后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汛后检查小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汛后检查工作责任,全面认真细致检查江河湖堤防、穿堤建筑物、水库、涵闸、泵站、重点塘坝等。
二、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检查力度。各村(社区)要重点检查今年汛期出现的工程水毁和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易淹易涝地段等,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资料搜集,必要时对内部隐患进行检测和分析。要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
三、明确责任,强化河湖清淤清障检查。各村(社区)要对行洪河湖内非法码头、非法圈圩、非法施工坝埂等行洪障碍和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及河湖淤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制止新的人为设障行为,巩固清障成果,依法做好河湖清淤清障工作。
四、各村(社区)要清点核查,查清防汛抢险队伍情况,摸清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查清抢险队伍数量、规模、组建形式或机构性质、专业特长及主要装备等基本信息,总结各类队伍建设情况,加紧增储补足防汛物资。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