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板桥巡回仲裁庭首次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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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雨花台区板桥巡回仲裁庭首次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4月26日,板桥街道基层巡回仲裁庭开庭审理首起劳动争议案件,区仲裁委派人参与庭审。
劳动者钱某于2015年9月进入单位从事保安工作,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4月,钱某因与上级领导发生争议,被单位口头辞退,故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委在立案受理后,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板桥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将该案移交给板桥巡回庭处理。经仲裁员耐心解释、积极调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单位已支付劳动者各项补偿共计18000元。
区仲裁委现下辖板桥、铁心桥、梅山三家街道巡回仲裁庭,各巡回仲裁庭均配有专、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可以就地申请、就地调处、就地解决,实现家门口便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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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5:06: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