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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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根据南京市《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指标》等文件精神,近期,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工作。企业经营服务评价总分103分(含附加项3分)。
经综合评定,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结果为:青桔单车82.3分、摩拜单车76.1分、哈啰单车67.2分。
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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