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2021年二季度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危货)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支队2021年第二季度开展的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危货)检查工作的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五支队为贯彻落实《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和省综合执法局最新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等,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危货)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8家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危货)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经营行为等22项。目前,按照100%抽查比例对南京海道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物流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等8家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