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月23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项目 |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街道新合村友谊路188号 | 南京和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收集、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3万吨项目。 | (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6t/a,经出租方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经九乡河排入长江。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废电池泄漏液、废抹布及废防护用具、废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后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叉车,噪声源强≤85dB(A)。本项目噪声采取措施为噪声源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及隔声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5:19: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