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商务局,现将自有商业用房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南京市建邺区商务局
1.2 标的名称:水西门大街113号商业房产
1.3 建筑面积:107.9平方米(无证,无水电,尚未腾空)
1.4 装修程度:毛坯
1.5 招租业态:通讯数码、烘焙食品业等商业经营。
1.6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11月26日12月18日
1.7 接受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9:00到18:00。
1.8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后成交价不低于挂牌底价)。
2.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2.1 租金价格:244178元/年
2.2 租期(月):36个月(无免租期)
2.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半年付(先付后用)
2.4 租赁押金(万元):3万元,租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3. 对承租方的要求
3.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格;自然人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且为公司股东、企业合伙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没有不良记录。
3.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经营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存放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禁止产生污染废水、。
3.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
3.6不接受联合报名。
3.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4. 其他要求
4.1租金增长方式:承租人须接受招租方租金逐年递增5%的条件。
4.2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4.3不能用于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
4.4承租方要充分考虑到业态需要,对建筑物业进行各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装修、消防、排污、隔油、强排、上下水等(含强制保险加装的设备租赁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所有改造、装修和报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主张。
4.5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承租方自行办理商铺装修、消防报批手续。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
5. 其他说明
5.1招租价格为:在招租价基础上,自行报价,由招租人择优选择。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2在收到招租人签约通知后3日内未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愿意承租,并可按照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5.3承租人如遇“12345”投诉或邻里纠纷,自行妥善解决。
5.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
6.报名事项
6.1、自然人承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出具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相应持股、合伙人、经营者证明材料;
6.2 法人、非法人组织承租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组织合法登记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3报名单内容:自然人、公司是否自愿承租,何地址,何面积房屋,自愿出价价格:元/年,经营业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盖章,竞租日期。
7.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佳 025-87778202,135****00***
李 扬 025-87778202,139****8668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2703室
8.接受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晋进 025-87778212,138****6704
陈 玉 025-87778976,139****8748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建邺区商务局:
我单位(我本人)(竞租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招租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租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