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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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68937/8***68920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建邺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市帕行博车行建设项目 | 南京市建邺区吴侯街169-9/169-10号 | 南京市帕行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帕行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吴侯街169-9、169-10,经营面积大约200平米,本次项目投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的采购和店内装修。主要营业内容为洗车和汽车的保养,职工为13人。建成后预计日洗车10辆,日美容3辆。 | 1、废水:本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一同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中,经市政污水管网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南京段。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产生量小且洗车厂处于宽敞地带,少量的汽车尾气将随大气扩散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均可被接受。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举升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值为80~90dB(A)。为减少生产噪声可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一是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噪声值较低的成套生产设备,二是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各工段操作规范,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减少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噪声;三是生产设备室内安装,并采用隔声门窗,利用车间隔声,同时对产生噪音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其中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包装废物、沉淀池废渣及化粪池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机滤及废含油抹布,委托南京孝武润滑油添加剂经营部处置,废铅酸电池委托南京江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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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02: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