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玄武区九华山17号181号小区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玄武门街道九华山17号等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玄玄办字〔2019〕39号)及工可报告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加快实施民生工程,你单位组织开展了玄武区九华山17号、18-1号小区整治工程的前期研究。根据2019年7月20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记录的要求,并经组织专家论证,原则同意上报的工可报告。
二、工程实施范围:玄武区九华山17号、18-1号共4幢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0.76万平方米。具体实施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工程实施内容:屋面防水、土建、安防及完善配套设施等。具体方案待审批后确定。
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约114万元。费用由市区4:6承担。
五、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规模标准的,均应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本复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及时向区政府申请调整建设目标,获批准后并在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七、本项目代码2019-320102-50-01-551209。
请据此深化设计,抓紧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和投资控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宁政规〔2012〕3号)文件要求。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批准后组织实施。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确保按期完成。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