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推普惠金融发展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按照“机制健全、持续发展,机会平等、惠及民生,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创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先解决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新成效。力争小微企业贷款、皖北地区贷款、大别山区贷款等重点信贷板块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记者 冯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