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及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紧扣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为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授权主体数量0;
3.委托主体数量0;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我局三定方案在编人数19人,在岗16人。
2.2021年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0人;
3.目前调离执法岗位人员1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1人;
2.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0;
3.代理律师会根据房产局执法特点,不定期进行培训;
4.2021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0;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结合实际,我局已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未开展涉及国家、省、市政府的专项检查。
(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参加市司法系统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培训1次,2人报名,1人参加执法证考试,0人通过;
(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比1:3。
(八)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
3、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4、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