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尽快通过招投标程序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库建议的答复第184019号)
曹文强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通过招投标程序建立专门的法顾问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的迫切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为全面推进法治大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区制定了《大东区加强政府及政府部门涉诉案件法律服务工作意见》《大东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等,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
目前,大东区司法局已委托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大东区政府法律顾问。该项目名称为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JH21-210104-00112。另外,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现阶段购买法律服务基本可以满足政府涉法涉诉工作需要。
下一步,大东区司法局将结合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学习调研其他地区先进的工作经验,总结现行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优势和劣势,探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备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
感谢代表对大东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