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档案馆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档案服务利用工作。上半年,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区防疫制度,每天对服务大厅进行消毒,并对外来人员登记测温。疫情得到缓解后按要求,档案馆恢复档案利用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待档案利用人员2368人/次,出具证明1528人/次,接待咨询840人/次。
2、积极跟进档案馆馆房建设。配合开发办积极跟进档案馆新馆建设,对新馆内部装修、园区规划设计进行确认。根据施工进度,对档案馆新馆的物业招标、密集架安装、相关设备采购、库房排架等工作,进行前期准备。
3、加强档案业务指导,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区域内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深入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舍利塔办事处等21家立档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档案整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指导工作,及时对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等15家单位进行“点对点”的业务指导,确保完整保存和真实记录这一特殊时期的工作过程。为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深入省辽勤集团、省商业集团等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向区域内国有企业发放全宗号154家,确保区域内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顺利移交。
4、开展“国际档案日”和《档案法》宣传活动。6月9日,以“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为主题,全区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档案文化。此次 “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张,宣传册20册,宣传袋50个,档案咨询100余人。充分展现在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历史意义,营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5、已公开现行文件向公众开放,为百姓提供服务。根据市档案馆的要求和我馆自身的情况,确定35家单位进行现行文件接收,并通其按要求上报2019年已公开现行文件。目前,接收2019***公报35册,省政府公报25册,现行文件69件。制定了《皇姑区档案馆接收档案进馆制度》、《皇姑区档案馆数字化接收标准》、《现行文件接收制度》。
6、加强基层档案年报基础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发了《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利用微信、电话随时培训讲解,以及个别现场指导等方式对60家基层档案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历时半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档案年报的统计工作。
7、编纂《皇姑年鉴》,记录皇姑历史。《皇姑年鉴》2020卷编纂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方志编写2020卷“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年初,完成年鉴编纂框架及承编单位选题设计,并制订年鉴组稿方案,于3月对涉及82个承编单位,下发年鉴组稿方案及承编单位选题,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目前,已完成年鉴初稿编写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市地方志办。此外,完成《沈阳年鉴》2020卷(皇姑区内容)稿件编写工作,并按时限报送市地方志办。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1、大力推进档案馆馆房建设。与区开发办配合,加快推进皇姑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在不影响正常查档接待的基础上,实行“双线并行”,以馆藏数据为主,满足现行接待需求;对馆藏档案进行封存、打包,在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馆库搬迁工作。
2、加强档案业务指导。深入区直部门立档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确保组卷的完整、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对区内各立档单位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我区档案事业发展。
3、发挥档案资源优势,提升档案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民生的原则,以“快、准、便捷”为服务理念,在做好档案日常接待查档的同时,继续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4、全力做好年鉴编纂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继续做好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公开出版。
5、档案安全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加强档案安全制度建设、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全文公开)
皇姑区档案馆
2020年7月2日
撰稿人:董鸿海
审核人:焦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