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委会盖章证明清单
序号 | 业务所属部门 | 居(村)委会盖章证明事项 |
1 | 市台办 | 非公职人员应邀赴台相关证明材料 |
2 | 市教育局 |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该社区实际居住证明 |
3 | 对举办者利用民用建筑在辖区内居民开办小规模幼儿园的意见 | |
4 | 市公安局 | 符合迁移农村政策的居民到农村落户时,确认迁入人长期居住在当地,并同意迁入人落户的证明 |
5 | 市民政局 | 城乡特殊群体人员认定相关证明 |
6 | 优抚对象身份认定过程中相关证明 | |
7 | 市司法局 | 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意见 |
8 | 市人社局 | 退休职工在该社区居住证明 |
9 | 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证明 | |
10 | 本辖区内就业创业情况相关证明 | |
11 | 市规划国土局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完毕证明 |
12 | 市房产局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证明 |
13 | 市卫计委 | 居民在家正常死亡时由社区(村)出具的证明材料 |
14 | 婚育情况证明 | |
15 | 异地户籍儿童预防接种时在本辖区内居住的证明 | |
16 | 市工商局 | 市场主体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住所证明 |
17 | 市总工会 | 困难职工申请救助、发了援助时有关情况的证明 |
18 | 市残联 | 残疾人申请康复救助相关证明 |
19 | 残疾人教育救助相关证明 | |
20 | 申请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的相关证明 | |
21 | 沈阳警备区 | 参军入伍或报考军校人员政历清白证明 |
22 | 相关部门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有居(村)民委员会设定或担任监护人时的相关证明 |
沈阳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