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沈阳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15
《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出台 |
今年底沈阳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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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沈阳日报 2017-09-15 07:52 |
9月14日,记者获悉,目前《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简称《方案》)已经正式出台。《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沈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沈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要求,沈阳市城区按照1+n的方式进行分类,1代表必分有害垃圾,n为可选项,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按照《方案》要求,沈阳将建立分类体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实行分类投放。对有害垃圾应设立专门的场所或容器进行分类投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实施分类收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进行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和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实现分类运输。 实现分类处理。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间协作配合,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彭跃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