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经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从即日起,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群众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
网上投诉方式:
进入沈阳市信访局官网,点击沈阳市网上信访受理入口,根据反映诉求,可选择沈阳市或相关区县(市),按提示进行操作。(xfj.shenyang.gov.cn)。
来信投诉方式:
1.市本级: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6号沈阳市信访局;
2.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经街8号信访局;
3.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2号信访局;
4.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信访局;
5.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信访局;
6.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162-3号信访局;
7.浑南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D座信访局;
8.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28一3号信访局;
9.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太阳街7号信访局;
10.苏家屯区:沈阳市苏家屯区丽花街13号信访大厅;
11.辽中区: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迎宾路信访局;
12.新民市:新民市新华路31号信访局;
13.法库县:法库县吉祥街道边门街3号(老地税)信访局;
14.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中心街信访局;
15.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浑河十一街1-92号信访局。
停止接待期间,各级信访部门将统筹安排人员,强化网上投诉和来信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恳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只要全市人民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就一定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
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公告。
沈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20年1月29日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