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出台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权责清单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和《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大连市财政局出台了国有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权责清单和财政内部流程,科学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指导国有金融企业规范重大事项管理。
清单适用于大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金融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主要包括管理事项、政策依据、管理权责和管理类型四部分内容,明确了金融企业的新设合并、增减注册资本、股权管理、大额资金使用、高管人员任免等27项重大事项管理权责。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企业自主决策以及需要报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对照上述所列事项,逐一规范了财政内部审批程序。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有关国有金融企业做好落实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