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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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在用电梯管理和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蓝博医院正在使用的***部乘客电梯和4部自动扶梯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的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电梯管理制度、在用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在用电梯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告知使用单位,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12部。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5台次。下一步,该局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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