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民政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铁东区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总体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和《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民政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政务公开、减灾、禁毒等宣传工作,发放各类宣传品逾300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发布信息15条,其中,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信息8条、铁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条、答复民心网群众诉求咨询20件次。
3、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两节”救助物资采购工作涉及群众的饮食安全、政府依法办理程序、企业的诚信等方方面面,为此区民政局在党组讨论的前提下,政府工作会议依规通过民政局提供的采购方案,网上公示采购信息,供货企业通过竞标的方式最终确定,实现了多方满意。
4、重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权利下放工作要求,区民政局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17项行政权力(4项许可、4项确认、7项给付、2项其它)和1项便民服务事项(老年证核发)均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预决算、低保操作规范、救助物资采购等相应工作制度、信息,也均按公开要求在网上公布。
5、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全年在去政府网站上公开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等两项上级政策解读和区相关工作进展,有效地解答了群众对政策和执行政策的疑问。
6、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区民政局受理互联网上同一人两次发布歪曲事实、不讲政策无理诉求对民政工作的负面舆情,我们均及时向区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及时回应舆情,网上没有跟帖、炒作现象。
7、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铁东区民政局局受理一起书面申请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终止事项,区民政局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8、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受理群众举报低保问题3起,处理3起,追回保障金2万8千余元;本部门受理同一人1起行政复议和2起行政诉讼低保终止保障问题,分别被区政府法制办和海城市人民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9、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共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22件,均按时答复、签字办结。
10、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区民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海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崇泽兵、李刚为副组长,老龄办主任、婚姻登记处主任、低保科长、优抚科长、军安办主任、救济科长、社区建设科科长、殡葬管理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报告和考核信息公开工作。
11、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铁东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