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城建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铁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速城建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化,实行阳光化办公,依法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现将2013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为政清廉,优化服务质量,实现机关职能和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最有效途径。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负责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进行了督促和认真部署,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铁东区城建局及下设职能部门职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图》、《无名道路和居民区地面挖掘审批流程图》、《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审批流程图》等相关内容,要求做到三落实:即领导、组织、人员三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我局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主要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为实现信息的全方位公开,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上墙、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公开,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我们还努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统一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公开了局领导和机构职能;公开了城建局主要行政依据;公开办事指南和最新工作动态等等,并不断更新有关信息。在公开的程序上,首先对各单位(科室)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组织专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
三是围绕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在各业务科室的积极配下,对城建系统行政审批等重要行政行为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了小区道路挖掘的职能与权限。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已压缩在一周之内,并及时进行了公布,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行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工作责任心也明显增强。三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意做好几个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与服务承诺相结合、与政风行风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四是政务公开信息情况。我局2013年全年公开信息25条,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刊登信息38项;今年先后更新了相关职责7项,规范审批流程3项,已基本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今年年初以来共收到民心网行政诉讼10余次,现已全部办结。
三、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公开还不够经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水平有待提高;监督还缺乏力度等,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不断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2014年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铁东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