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街道召开整治干部队伍收送钱财问题民主生活会
解放街道召开整治干部队伍收送钱财问题民主生活会
根据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监察厅关于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近日,解放街道党工委召开了党工委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街道党工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市、区的文件精神,学习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监察厅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学习了省纪委下发的《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剖析文件内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街道党工委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了领导干部依法从政的行为。
党工委成员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党政领导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同时手中也都有一定的管理权,具备产生腐败的条件,如果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会毁了我们的干部,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破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街道党工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收受钱财,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向领导干部赠送钱财,并对自己以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出承诺。